关于印发《中山市文艺精品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9-08-05 点击:13482 信息来源:中山市文联 编辑人员:网站编辑

关于印发《中山市文艺精品扶持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区宣传办,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山市文艺精品扶持资金分配和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7号)和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广东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7〕265号)精神及有关规定,经市委主管领导同意,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山市文艺精品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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