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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决算

日期:2016-09-29 点击:6969 信息来源:市文联 编辑人员:网站编辑


2015年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文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文艺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并监督实施;

    2、开展同各团体会员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各艺术门类的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实地采风、文艺展演、重大评奖以及文艺精品力作和文艺名家的宣传、推介等活动;

    3、加强各协会对文艺家的联络、服务,组织会员间的交流活动,开展维护文艺家和文艺团体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的工作;

    4、加强同全国各地文联和各行业文联的业务交流与协作,开展同港澳台及海外文艺界人士和文学团体的联系和交流;

    5、办好中山文艺网、内部刊物《文化中山》、微信公众号“文兿中山”;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能,市文联内设2个科室:办公室和组联部。其中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市文联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1个,本单位无独立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

各科室主要职能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本会综合、协调工作及机关文秘和行政后勤管理;负责本会的人事、党务、工青妇、老干等工作;管理中山文艺网和市文艺家活动中心。

 2、组联部负责对各协会及社团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编辑《文化中山》及微信公众号“文兿中山”;开展艺术门类各方面的研讨、展演、培训、评奖等;加强同全国各地文联和镇区文联、行(企)业文联的业务交流与协作,开展对外艺术交流活动;制定有关文艺创作及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部分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市文联共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

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




 








 

第三部分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市文联2015年度总收入539.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9.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39.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7.33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整,二是其他文化支出调增。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市文联2015年度总支出539.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9.6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0.7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2.35万元,减少21%,主要原因是类级科目调整。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76.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文化中山》编印费、文艺团体联络交流经费、文艺作品创作活动经费、全民修身行动专项经费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7.26万元,增加353%,主要原因是类级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2.91万元,主要退休费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78万元,增长27%,主要退休费政策性调资。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市文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3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9.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1.41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市文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3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1.41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64.4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205.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发放等);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170.0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文化交流和创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92.91万元,主要用是退休人员费用。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文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87万元的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7万元,下降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14%。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市文联发生国内接待30次,接待人数共130人,主要包括接待省文艺家协会与周边城市文联交流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26万元,比上年减少3.02万元,降低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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