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第五届香山文学奖”评奖工作开始
关于开展“第五届香山文学奖”
评奖工作的公告
香山文学奖为中山市文学类最高奖,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突出时代精神、民族特色和现实题材创作。评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代表我市文学创作成就和水平,充分发挥文学作品评奖对我市文学创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文学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走与时代相结合的文学道路,为推动我市文学事业繁荣发展、建设幸福美好中山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奖项设置
第五届香山文学奖设小说奖、诗歌奖、散文奖(含报告文学、文学评论)、新人奖各1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评奖标准
1、参评作品应能体现民族精神,聚集时代气象,敢于人生发现,促进社会进步,提升情感境界,抚慰人类心灵,呈现人民在新时代的生活和向往。
2、注重作品的文学品位,鼓励性情诗意的浪漫写作,强调汉语叙事传统的继承和创新,尤其关注具有独特审美发现、叙事灵动飞扬、呈现锐气与才情之作品。
3、坚持作品的艺术纯粹性,重视在大时代潮流中发出的个人内心的声音。在同等水准下重视文学新人的发现。
三、参评条件
1、评奖年限。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2、参评范围。凡在中山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的作家,在评奖年限内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公开发表和出版的作品及《香山文学》杂志发表的作品均可参评。
四、评奖办法及时间
1、中山市作协主席团成员负责提名各类奖项候选作品名单,每人每门类提名一人,可空缺。提名名单汇总后通过中山作协公众号对外公布。
2、中山市作协主席团负责评审,主席团成员在认真阅读提名作品的基础上,每人一票,投出最终获奖作品。
3、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为提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为评审时间,2019年12月举行颁奖典礼。
4、中山市作协主席团成员负责提名及评审工作,不参与本次评奖。
五、其他
本次评奖由广东超人节能厨卫电器有限公司提供奖金支持。
为进一步拓宽评奖渠道,发掘优秀作品,经主席团研究决定,公布主席团成员邮箱,接受社会各界自荐或推荐作品。主席团成员在认真阅读来稿的基础上,综合整体情况,提出提名作品名单。
自荐或推荐作品应符合香山文学奖评奖公告要求,信息清晰(必须包含篇名、作者、发表或出版单位信息)。作品发送至任一邮箱皆可,请勿重复多次发送。
主席团成员邮箱如下: 马 拉 17128294@qq.com 黄廉捷 jiejie1000@yeah.net 秦志怀 1293922041@qq.com 谭功才 522073145@qq.com 黄 刚 923821333@qq.com 徐向东 1165791965@qq.com 大 海 dh9876543210@126.com 张舒广 373626804@qq.com 禹 媚 597582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