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丹青书盛世 翰墨颂党恩”中山市老干部庆祝建党100周年诗词、书画、摄影大赛

日期:2021-03-18 点击:4818 信息来源:中山市委老干部局 编辑人员:文联管理员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展示党的百年风华,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凝聚起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精神力量,为重振中山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贡献力量,决定举办“丹青书盛世 翰墨颂党恩”中山市老干部庆祝建党100周年诗词、书画、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中山市委老干部局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中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承办单位:

中山市中山诗社

中山市老年书画研究会

中山市老年人摄影协会

支持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市分行



二、参赛对象


本市各镇街、各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三、作品相关要求


1. 本次大赛分诗词、书法、绘画、摄影四个类别。作品需紧扣主题,展现建党100周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中国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展示老年人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幸福生活,主旨鲜明,富有新意,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题材、形式、风格不限。


2. 近体诗和词要遵守格律。用韵,诗依《平水韵》,词依《词林正韵》;词牌依龙榆生《唐宋词格律》。稿件为word文档,并上报电子版,电子版命名格式统一为: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3. 书法不含硬笔书法,绘画类为国画,书法和国画作品均为四尺竖幅,宽度不小于50厘米,篆书、草书须附释文,并在作品背面附上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4. 摄影作品投稿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3-6幅,按一件作品计算),文件类型应为JPG,手机拍摄的图片需原图发送,单反类拍摄边长不少于1024像素,可使用软件作必要的裁剪或后期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或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作品上报电子版,电子版命名格式统一为: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5. 每一名参赛者报送书法和绘画作品各不得超过2份,诗词和摄影作品各不得超过5份(组)。


6. 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和其他权利。作品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方享有所有作品的无偿使用权,享有对作品展览、宣传和出版发行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7. 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比赛规则。若未遵守征集规则,经查实,取消入选资格。已在县级以上比赛中获奖作品谢绝参赛。



四、评选方式


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担任评委,从征集的众多作品中,共评选160份(诗词、书法、绘画、摄影各40份)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入展本次活动。入展作品作者将受邀参加展览开幕式,作品收录《“丹青书盛世 翰墨颂党恩”中山市老干部庆祝建党100周年诗词、书画、摄影大赛优秀作品集》。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800元+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700元+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600元+证书;

优秀奖:30名,奖金100元。



六、投稿要求


作品交稿截止日期为5月31日(星期一),诗词类和摄影类作品发送电子版至邮箱zs88319096@126.com,书法和绘画类作品请交到市委老干部局活动保健科(石岐区华柏路49号四楼)。联系人:王忠毅、蔡盈,联系电话:8831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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